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加快法治南昌建设的实践研究

胡菊星 钟晟 徐可欣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建设与发展历程中,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总书记就我国法治建设作了一系列重要的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当前,南昌市正处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法治南昌建设为新发展阶段提供了保障。

一、法治南昌建设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依照社会发展规律和符合人民意志的法律治理国家,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社会经济运作各方面工作时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法治国家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政府的建设,加快法治南昌建设,能够为南昌市巩固提升南昌首位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南昌首位度法治保障

南昌市紧扣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南昌的建设要求我们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法治江西“首善之区”。法治南昌的建设也为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法治南昌的建设是为了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只有将法治南昌的建设走深走实,南昌市才能紧扣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江西“首善之区”为目标,拼争“两个大幅提升”、奋力打造“一枢纽四中心”。

(二)提升社会治理,推进“昌治久安”市域治理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南昌市作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自工作开展以来,在全国全省指标指引的总体要求下,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顶层设计了“昌治久安”工作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不仅可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可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法治南昌建设的过程将以更实举措努力打造平安南昌,完善地方立法,及时进行力改废,加快推进“三项工程”,即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多元共建,发挥人民调解、仲裁、公证和律师安全防线,改革创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防范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深化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将市域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难题。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更好地发挥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督查、推进等职能作用,将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目标,把目标作为现代化建设全局来谋划,让经济社会与推进法治建设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是法治南昌建设的突出优势和显著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工作相结合,为南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有利于制度化建设;
厘清行政执法权力边界,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有利于行政执法规范化;
服务和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有利于法律服务多元化。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法治建设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南昌市把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写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当中,引导和规范经济发展,均表明南昌市以制度的形式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法治南昌建设将继续维护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金融安全和能源安全,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和安全,维护财政平衡运行,实现南昌市高质量跨越式發展。

二、法治南昌建设的地方实践

2021年6月,江西省委印发了《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委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抓好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把编制《法治南昌建设规划(2021-2025年)》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86项任务及分工;
出台《南昌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针对重点任务提出了19项具体举措;
印发南昌市“八五”普法规划,提出23项重点普法举措。

(一)坚持科学立法,提升法治生命力

立法是法治运行的基础,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制度前提。南昌把准立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紧扣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21年以来,南昌市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和城市建管,高质量完成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南昌市荣誉市民条例》《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修订工作,审查修改了《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昌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南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程序向省委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90件。在新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为南昌立足法治江西“首善之区”,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持续供给优质法规制度。

(二)坚持严格执法,提升法治示范力

在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上,南昌市提出了以下几项重点措施:

1.注重常态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了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了农业、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市级综合执法队伍,着力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实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覆盖,全市“一单两库”信息全部录入省行政执法信息监督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市“双随机”总检查与总事项占比100%。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加大落实力度,形成了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2.注重创新监督,优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是研发了“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率先在全国启动了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打造了事中、事后的监管的“南昌模式”。二是创新实施了“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机制改革,此项改革试验得到了住建部的肯定,并且向全国推广。三是建立了探索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全市15个部门发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8项,倡导实施“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推动行政执法刚柔相济,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严格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重点检查是否细化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各级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规定以及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五是大力推广“企业安静日”制度,积极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模式,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构建企业家投诉、举报保护机制情况等涉企检查“瘦身行动”。

3.注重重点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二是“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推进行政执法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定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情况。三是扎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展、执法人员、制度机制建设、执法保障等内容。

(三) 坚持公正司法,提升法治公信力

2021年以来,南昌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扎实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权益专项保护等专项行动。同时,南昌市创新社会治理,全省率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盗抢骗”等侵财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走在全国省会前列,“反诈”新机制在全国推广。此外,建立了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和破产审判工作机制,设立了全省首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重点征迁项目得以推进,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民守法,提升法治支撑力

法治的真谛,在于人民的真诚信仰。近年来,南昌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建设了全省第一个宪法专题教育展馆“南昌市宪法教育馆”,连续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举办法治讲座,入选第二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连续23年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为全国唯一连续获此荣誉的设区市。同时,南昌在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还建成了贯通市县乡村的“智慧法律明白人”平台,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引导他们参与法治宣传;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建立了普法讲师团、宣传志愿者队伍、法治文艺演出队、公益律师团、普法自媒体,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深刻指出了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普法行动。

三、法治南昌建设的实践路径

南昌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奋力探索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在南昌的实践样本,南昌市将紧紧围绕“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的更高要求,为南昌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委领导、统筹协调

坚持党的领导,是因为这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国政治地位决定的,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南昌建设的根本遵循。为此,建设法治南昌应采用一系列举措,一是加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的职能。在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前提下,要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政、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法治南昌建设应是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人大、政府、政协、监察以及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要坚持重大法治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設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健全党委统筹、宏观布局、各方协同、整体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法治南昌建设的组织保障才会更加坚强有力。

(二) 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

在党领导的法治建设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基本原则,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所在。这一点要在南昌法治实践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在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全方位为人民服务。要组织实施法治实事项目,要出台一批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解决一系列群众关注的法治突出问题,更要有效回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法治建设的成果真正由人民群众广泛享有。

(三)坚持目标引领、全局谋划

应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突出位置,将其贯穿于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共中央对推进依法治国做了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为南昌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法治南昌建设应当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不断作出创新举措。因此,持久的推进、接续的创新,实事求是地进行改革和创新是南昌法治建设始终保持勃勃生机的前提条件和创新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法治建设,要进一步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确保一批全面依法治市重点领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上,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方位地推进法治南昌建设在各项事业建设中的纵深发展。既要回顾法治南昌建设的地方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又要探索加强法治南昌的实践路径,更要把握重大改革与法治先行,保障法治南昌建设。对标“十四五”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努力实现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法治力进一步提升,法治南昌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全面依法治市重点领域工作取得一批实质性突破。面对下一个百年,继承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建设的智慧与经验,将进一步促进法治中国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将独放异彩,在人类法治发展史上书写精彩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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